壹、專班課程期間
一、自112年9月至113年3月,共2學期。(總時數:170小時)
二、每週週六及週日9:30至16:30上課(中午12:30至13:30為休息時間)
※每科課程完畢後16:30至17:30辦理課後評量,以評估參與學員學習成效。
貳、學員資格
一、學員須符合以下資格,將考量家庭經濟狀況暨品行與學習表現兼優等條件,並依以下項目
進行校內遴選,決定推薦順序:
(一)112學年度應屆畢業生(即113年6月畢業之學生),含四技、二技、五專
(即目前大學四技三年級、二技三年級及五專四年級同學)。
(二)有志從事金融業並能立即就業者,為提高專班錄取率,請檢附自傳。
(自傳含家庭背景、求學過程、有意從事金融業的理由)。
(三)財務或其他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符合各縣市政府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資格,請檢附證明文件。
(2).目前接受社福單位輔導、扶助或安置,請檢附證明文件。
(3).家庭遭受重大事故(含災害、經濟變故、人口傷亡等)。
(4).家中負擔家計者因失業、失蹤或罹患重大疾病,無法工作。
(5).其他足以證明需求財務協助。
(四)最近一學期學業平均成績65分以上者,請檢附大一至大三上學期成績單。
(五)最近一學期品德及操行表現良好且無懲處紀錄者,請檢附成績單及缺曠紀錄(校內審查用)。
※財務或其他條件之(1)或(2)者,應檢附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社會福利資格證明相關文件。
※財務或其他條件之(3)、(4)或(5)者,應述明符合條件之理由,並檢附主修科系系主任
簽章之推薦表(附件4)。
二、學員主修科系不限。
參、名額及申請時間
肆、報名檢附資料項目
二、填寫參加動機之自述表單(附件2)
三、填寫學員報名須知(附件3)
四、有效期【金融市場常識與職業道德】證照正本/影本(正本查驗後歸還)
※【金融市場常識與職業道德】有效日期須在113年3月31日前
五、檢附相關個人證件
(一)自傳(可請推薦老師簽名)
(二)大一至大三上學期成績單(需有註冊組蓋章認可)
(三)大一至大三上學期缺曠紀錄表(需有日間部:生輔組,夜間部:學務組蓋章認可)
(四)學生證正反面影本(A4)
(五)相關證明文件
六、備妥以上資料請於112年4月21日至5月26日止
繳交至職涯發展暨校友服務處技能檢定中心(忠孝樓3樓)辦理報名,逾期恕不受理。
伍、上課地點與時間
一、致理科技大學綜合教學大樓。
二、固定於週六及週日開課(除彈性調整外,寒假期間不排課),每週授課12小時為原則,
每週課後辦理課後評量。
陸、課程內容
課程總時數為170小時。包含金融基礎教育課程、專業證照課程、實務專業課程、證照考試
及課後評量。
一、金融基礎教育課程:6小時
二、金融專業證照及實務專業課程:141小時(總計)
證券專業課程:42小時
期貨專業課程:27小時
信託專業課程:27小時
投信投顧專業課程:9小時
銀行專業課程:18小時
金融實務專業課程:18小時
三、證照考試:9小時
四、課後評量:14小時
柒、學員退訓規定
一、學員須於學期期間準時參與所有課程,曠課不得超過12小時,
且缺曠課與請假合計不得超過30小時(含30小時)為限。
二、參訓學員課後評量未達60分連續3次或累積超過6次者。
三、專班下學期課程開始前一日,學員未取得課程指定證照4張中任1張合格者。
捌、生活照顧補助
一、為提高學習態度以及維持學習品質,使參加本專案課程之學員能夠專心上課,避免
因忙於打工賺取生活費而缺課,爰補助本專案學員上課出席,每人每小時180元生活
補助費。
二、由證基會以月為週期統計本專案課程期間學員之出席狀況及平時測驗成績,據以核發
學員生活照顧補助。
玖、金融證照補助及獎勵
一、證照項目:
(一)課程規劃金融證照(4項):包括證券商業務員、期貨商業務員、投信投顧業務員
及信託業業務人員。
(二)其他金融證照(14項):包括證券商高級業務員、票券商業務員、股務人員、
防制洗錢與打擊資恐專業人員測驗、銀行內控與內稽、初階外匯人員、衍生性金融商品銷售人員
、初階授信人員、人身保險業務員、財產保險業務員、投資型保險業務員、
保險核保人員、保險理賠人員及人身保險業務員銷售外幣收付非投資型保險商品。
(三)外語證照獎勵(1項):相當於多益成績(TOEIC)750分以上。
二、補助及獎勵申請(可參閱簡章P.10說明):
(一)課程規劃金融證照:
1.參與本案課程之學員如配合課程進度取得本項金融證照,
將依其各(除信託業業務人員證照)課程進度安排團體測驗,學員應參與團體測驗,
並由專班給予補助,各項證照以1次為限,若測驗當日缺考者,應自行支付相關測驗費用。
2.學員於本案課程期間,憑信託業業務人員證照考試之報名及考取證明文件,
向證基會申請補助考試報名費用。
(二)補助學員取得再報考指定金融證照:
凡學員第1次報考指定證照之團體測驗或自行報考信託業業務人員測驗,但未取得合格證明,
則補助學員再次自行報考並取得指定證照之報名費各1次,並由證基會按月統籌審查後,
核發學員證照考試補助。
(三)激勵學員取得全部4張課程規劃指定金融證照:
凡符合結業資格之學員,取得全部4張課程規劃金融證照,
得持取得證照證書影本向證基會申請(以1次為限),將頒贈每人新臺幣2,000元獎勵金,
並由證基會於課程結束後統一核發。
(四)其他金融證照(14項):
於課程期間取得其中3項證照者,得持相關證明文件向證基會申請(以1次為限)
頒贈每人3,000元獎勵金,由證基會按月統籌審查後核發學員證照考試補助及獎勵金。
(五)外語證照:
凡符合結業資格之學員,於課程結束前考取相當於多益(TOEIC)750分以上,
將給予每人2,000元獎勵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