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名日期:112年7月3日至7月28日止(郵戳為憑) (二)報名方式:一律通訊報名。 (三)報名資格: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5歲,且具有國民中學以上畢業資格(同等學力)或具有2年以上鑿井經驗由合格鑿井業者出具證明者,使得參加鑿井技工考驗。 (四)考驗日期:學科112年9月10日(星期日)下午3時至4時20分;術科112年9月21日(星期四)。
水利署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