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時間:113年10月1日至10月18日止
證照考試日期須為113年起才可申請
為協助同學增進個人英語實力及信心,鼓勵同學精進口說及寫作等語言能力,取得社會公認的外語認證,提升學生國際化程度及培養優質的就業能力,特辦理此獎勵活動。
一、獎勵對象:
具正式學籍之本校在學學生,入學後第一次取得者。
二、申請時間:
於每個月前三週提出上一個月獎勵申請,申請時間截止後進行其獎勵之審核。
三、參與資格與獎勵:
本獎勵資格係依據本校證照資訊系統內(e-profolio)之英語成績等級為主,
並依公告申請期間,向職發處技檢中心提出申請,
符合下列資格者,進行審核其獎勵:
※獎勵計算方式:
(1)依據本校證照資訊系統(e-profolio)內,是否曾考取為主,並以最高總成績等級為依據進行其獎勵之審核。
(2)以相同語言檢定進行其獎勵之審核。(如:托福紙筆測驗與托福紙筆測驗相比較)。
(例1:企管系同學系統(IELTS)雅思國際英語測驗總分等級為A2,參加(IELTS)雅思國際英語測驗總分等級達B1者,即可獲得4,000元之獎勵金)
(例2:應英系同學系統(Linguaskill)劍橋領思英語測驗總分等級為B2,參加(Linguaskill)劍橋領思英語檢測總分等級達C1者,即可獲得6,500元之獎勵金)
(例3:財金系同學系統(TOEIC)多益口說與寫作測驗總分等級為B2,參加(TOEIC)多益口說與寫作測驗總分等級達B2者,則不符合獎勵資格)
(例4:休閒系同學系統(TOEFL-ITP)托福紙筆測驗總分等級為B1,參加(TOEFL-ITP)托福紙筆測驗總分等級達A2者,則不符合獎勵資格)
(例5:應英系同學系統未曾有(IELTS)雅思國際英語檢測成績,參加(IELTS)雅思國際英語檢測總分等級達B2者,則可獲得5,000元之獎勵金)
※獲得獎勵者,該次成績即不得申請證照獎勵點數累積。
四、檢附資料項目(缺一不可):
1.申請表(如附件)。
2.成績單影本(正面)+成績單正本(正本由本中心驗畢後歸還)。
3.提供至總務處出納組填寫金融帳號之截圖【請以A4大小列印】。
金融帳戶截圖 (請參閱總務處>出納組「學生帳戶操作說明」
五、繳件方式:
自行到「職發處技能檢定中心」繳件。
六、補助名單公告:
技能檢定中心將於審核資格後公告獲得補助之名單。
七、獎勵金發放方式:
依本校會計程序申請統一匯入各獲獎勵者之銀行或郵局帳戶,若非臺灣銀行帳戶者,將於獎勵金內扣除手續費。
附件:
113年高階英語_獎勵申請表
113年高階英語_活動實施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