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攸關同學證照獎勵金申請事宜,申請前請詳細閱讀「證照調查暨證照獎勵金申請辦理期程表」(如附檔1),請同學們務必把握自己的權益!
職涯發展暨校友服務處「技能檢定中心」將於 115年8月1日(星期六)起至 9月24日(星期四)止,開放本學期的證照獎勵金線上申請。
若同學於上學期(即 115年2月1日至115年7月31日)已考取各項合格證照者,請將取得之合格證照以線上方式提出申請,並上傳證照影本證明。
📅 作業期程
| 階段 |
辦理期間 |
注意事項說明 |
| 開放申請 |
115/8/1至115/9/24 |
- 請依公告之線上方式提出申請,並上傳證照影本。
- 亦可至技能檢定中心上傳,本中心可提供掃描設備。
- 若先以成績單提出申請者,證照影本最後上傳期限為9月24日。未能於期限前上傳者,不得累積證照獎勵點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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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審查與校對 |
【中心初審】115/9/30 起
【開放校對】115/10/23至115/10/30(預定)
※實際開放時間以技檢中心公告為主 |
9/30起由中心進行資料初審。
預定於10月23日至10月30日開放證照資訊系統供同學上網校對個人紀錄。若對紀錄有疑問請於系統內點選「傳送訊息」。 |
| 點數彙整 |
115/11/2至115/12/24 (預定) |
結算本學期全校同學提出申請之獎勵點數及統計核發金額,製作核發清冊。 |
| 核發獎勵金 |
115/12/28至116/1/15 (預定) |
獎勵金發放將依本校會計程序,統一匯入各獲獎勵者之帳戶(獎勵金內將扣除手續費)。發放時間將於最新消息公告,不另行通知。 |
💻 申請方式與必備資料
- 申請管道: 採線上申請(請參照【附檔5】)。👉 點我申請證照獎勵
- 佐證資料: 請上傳完整且清晰之證照影本;相關不合格佐證範例,請參照【附檔6】。
- 出納帳戶: 請同學務必詳讀申請流程,未完成申請程序及資料不完整(包括帳戶資料未建立),恕無法累積證照點數領取獎勵金!「銀行或郵局帳戶設定」相關問題請至總務處出納組洽詢。
⚠️ 申請重要注意事項(請同學特別注意)
- 【注意1】證照生效日期: 凡持有生效日在115年2月1日至115年7月31日間之合格證照的同學,須於本次將個人申請資料以線上方式申請。若未依規定辦理,則不列入本辦法之獎勵範圍(不可自行計算累積到5點才一次拿好幾個學期的證照提出申請)。
- 【注意2】重複確認: 若在上學期已主動申請,但其證照之合格期間為隸屬本學期規定之期間內,請同學務必於本學期再次提出申請並上傳確認帳戶資料。
- 【注意3】尚未取得證照者: 若同學確定已通過所報考之證照考試,但尚未取得證照且不確定所屬的生效日期,請同學先以合格成績單或考取通過畫面先提出申請,避免錯失獎勵權益,並於 9月24日前 完成補件程序。
- 【注意4】無法取得佐證之例外: 對於截至 9月24日 止仍無法取得相關佐證提出獎勵申請者,請務必先洽詢技能檢定中心;非屬前述原因之證照仍須於本期間提出申請,逾期即不受理。
- 【注意5】點數累積與核銷: 只要在入學後至畢業前的在校期間,依規定於開放期間提出申請,且證照明列於獎勵對照表內,即可累積點數。本中心統計累積滿 5 點後,即可依辦法於每學期期末核發獎勵金;領取完獎勵金後,點數會自動核銷,不再累積。
- 【注意6】入學前取得之證照: 依規定,符合本學期證照合格期間之證照若為入學前取得,證照獎勵點數折半。
- 【注意7】通知管道: 後續相關訊息請同學注意職發處技能檢定中心最新消息之公告及學號電子信箱,不再個別通知,逾期即不受理。
📞 聯絡與服務資訊
若有相關疑問,請隨時向 忠孝樓 3 樓 職發處技能檢定中心 詢問。
- 【暑假期間】(6/29 - 9/4): 星期一至星期四 09:00 ~ 16:00
- 【開學之後】: 星期一至星期五 09:00 ~ 20:30
- 聯絡電話: (02) 2257-6167 分機 1522、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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