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能檢定組】99學年度學生證照專案獎勵活動

◎獎助對象:具正式學籍之本校在學學生(含今年應屆畢業生)


◎參與資格:凡具有本校學籍之在學學生及應屆畢業生其持有證照之生效日期在99學年度(即99年8月1日至100年7月31日)之內者均可於本組收件期間內提出申請。(每學期期初調查上一學期所考取之證照)


◎補助方式:
 一、99學年度內(即生效日期為99年8月1日至100年7月31日)取得之證照,於規定期間提出申請者(每學期期初調查上一學期所考取之證照),以點數對照方式,依「致理技術學院學生取得證照等級暨獎勵標準表」計算獎勵金額,凡持有1點以上者,每滿1點頒發獎勵金400元,滿2點頒發獎勵金800元,以此類推,於申請當學期即發放。
 二、已於99學年度核發過之獎勵點數,仍可再依「致理技術學院學生專業技術證照獎勵辦法實施要點」計入一般獎勵之累積點數中,但已領過獎勵金部分,將自累積點數可獲得之獎勵金中扣除。


◎申請程序:
 一、學生在學期間,凡符合申請資格者,並於本組公告之申請期間內,以班級彙整或個別方式主動向本組提出申請。
 二、應檢附資料:
   1.證照獎勵金申請
   2.證照影本乙份


◎洽詢電話:(02)2257-6167分機1522;專線:(02)2257-1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