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學請注意,提醒您,若您尚未領取101年學年度第一學期證照獎勵金,請於102年1月11日(五)前攜帶『學生證』或『有照片的證件』盡速至忠孝樓一樓總務處(出納組)領取,尚未領取獎勵金之名單,請參考以下附件。
※請本人攜帶學生證或身分證至出納組領取,若為代領請攜帶獲獎人身分證、印章及代領人身分證,並請務必於上述時間至出納組領取獎勵金,逾期視同放棄。
※技檢中心洽詢電話:(02)2257-6167分機1522;專線:(02)2257-1054。
※出納組洽詢電話:(02)2257-6167分機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