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就業服務中心,辦理初次尋職青年就業服務計畫內容如下:
(一)計畫內容:設籍新北市且年滿18歲至29歲之初次尋職青年,自畢(肄)業後連續6個月以上仍未就業,到就業服務中心所屬就業服務站臺申請,經就業服務人員初步就業諮詢,願意配合接受就業服務站臺所提供各項「就業輔導服務」及「就業推介」者,可向就業服務中心申請尋職津貼每月新臺幣5,000元,最多可申領4次。
(二)服務對象:設籍新北市年滿18歲至29歲,未就學而具就業意願之本國籍青年,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於申請日前未曾參加勞工保險,且自畢(肄)業後連續6個月以上仍未就業者(服役期間不予計入)。但參加勞工保險在90日內,或就學期間、畢業後服役前之待役期間參加勞工保險者,不受申請日前未曾參加勞工保險之限制,期間仍視為失業。
2.服志願役者,於退役後連續6個月以上仍未就業,但退役後期間參加勞工保險在90日內,期間仍視為失業。
(三)申請方式
1.電話預約:申請人可撥打新北市政府就業服務專線:0800-091-580,由專人協助計畫之預約服務。
2.網路預約:申請人可至新北市人力網(www.goodjob.nat.gov.tw)線上預約申請。
3.到站辦理:申請人可直接至新北市政府就業服務中心所屬之就業服務站(臺)提出申請或預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