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能檢定中心】105學年度大專生金融就業公益專班招生訊息


  「105學年度大專生金融就業公益專班」校內熱烈招生中,鑑於青年學成就業為改善家庭經濟之主要途徑,爰規劃透過本項「大專生金融就業公益專班」方案,協助家庭經濟不佳之大專生強化金融就業競爭力,謀取穩定的金融專業工作。

  本方案專班主為輔導清寒大專生協助金融專業證照考試及參與金融就業媒合,為使學員無後顧之憂、專心課程,於課程期間提供學員生活照顧及證照考試補助,相關招生訊息如下:

壹、專班
課程期間
 一、自105年9月11日至106年4月,共2學期。
  二、每週週六及週日9:30至16:30上課(中午12:30至13:30為休息時間)
 ※每科課程完畢後16:30至17:30辦理課後評量,以評估參與學員學習成效。

貳、學員資格
 一、學員須符合以下資格,將考量家庭經濟狀況暨品行與學習表現兼優等條件,並依以下項目
   進行校內遴選,決定推薦順序:
  (一)105學年度應屆畢業生,含四技、二技、五專
      (即目前大學四技、二技三年級及五專四年級同學)。
  (二)有志從事金融業並能立即就業者,請檢附自傳及推薦人(校內師長)
      (自傳含家庭背景、求學過程、有意從事金融業的理由)。
  (三)財務或其他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符合各縣市政府中低收入戶資格,請檢附證明文件。
    2.家庭遭受重大事故(含災害、經濟變故、人口傷亡等)。
    3.家中負擔家計者因失業、失蹤或罹患重大疾病,無法工作。
    4.目前接受社福單位輔導、扶助或安置,請檢附證明文件。
    5.其他足以證明需求財務協助。
  (四)最近一學期學業平均成績65分以上者,請檢附成績單。
  (五)最近一學期品德及操行表現良好且無懲處紀錄者,請檢附成績單及缺曠紀錄。
  ※財務或其他條件之(1)或(4)者,應檢附中低收入戶或社會福利資格證明相關文件。
  ※財務或其他條件之(2)、(3)或(5)者,應述明符合條件之理由,並檢附主修科系系主任
   簽章之推薦表(附件4)。
 二、學員主修科系不限。

參、名額及申請時間
 一、不限名額
  二、申請時間105年4月21日至5月18日止(延長至5月23日星期一中午前)
  三、
正取名單於105年7月上旬網頁公告(http://www.fly.org.tw)

肆、報名流程
  一、報名學生登打105學年度「大專生金融公益專班」報名表(附件2),
     列印申請表格(A4)
送審
  二、填寫學員報名須知(附件3)
  三、檢附相關個人證件(自傳及推薦人姓名、104學年度上學期學業及操行成績單、
   相關證明文件)
  
  四、備妥以上資料請於105年4月21日至5月18日(延長至5月23日星期一中午前)
   逕行繳交至職涯發展暨校友服務處技能檢定中心(忠孝樓3樓)辦理報名,逾期恕不受理。

伍、上課地點與時間
 一、致理科技大學綜合教學大樓。
 二、固定於週六及週日開課(除彈性調整外,寒假期間不排課),每週授課12小時為原則
     每週課後辦理課後評量,預計18週完成課程。

陸、課程內容
 課程總時數為216小時。包含金融基礎教育課程、專業證照課程、實務專業課程、證照考試
 及課後評量。
 一、金融基礎教育課程:21小時
 二、金融專業證照課程:138小時
     證券專業科目:48小時
     期貨專業科目:24小時
   
投信顧專業科目:12小時
   信託專業科目:24小時
     銀行專業科目:30小時
 三、金融實務專業課程:24小時
 四、證照考試:15小時
 五、課後評量:18小時

柒、研習證書與獎勵
 一、研習證書:學員須於學期期間準時參與所有課程,曠課不得超過12小時,
        且缺曠課與請假合計不得超過30小時為限
,超過時數將無法發給研習證書。
 二、研習獎勵金:各班依研習總成績分別取前3名並頒發獎勵金,第一名頒發5,000元、
           第二名3,000元及第三名2,000元。

捌、生活照顧補助
 一、為提高學習態度以及維持學習品質,使參加本專案課程之學生能夠專心上課,避免
     因忙於打工賺取生活費而缺課,爰補助本專案學生上課出席,每人每小時120元生活
     補助費
 二、接受本項生活補助費之學生需符合平時考核標準:
  (一)每堂課評量成績70分(含)以上,得領取每小時120元生活補助費。
  (二)每堂課評量成績70分以下,得領取每小時100元生活補助費。
  (三)每日曠課達2小時以上者,取消請領該日生活補助費資格。
 三、由證基會以月為週期統計本專案課程期間學生之出席狀況及平時測驗成績,據以核發
     學員生活照顧補助。

玖、金融證照補助及獎勵
 一、證照項目:
  (一)課程規劃金融證照(5項):包括證券商業務員、投信投顧業務員、期貨商業務員、
      信託業業務人員、金融常識與職業道德。
  (二)其他金融證照(10項):包括證券商高級業務人員、票券商業務人員、股務人員、
    銀行內控與內稽、人身保險業務員、財產保險業務員、投資型保險業務員、
    結構型商品銷售人員、保險核保人員及保險理賠人員。
 二、補助及獎勵申請: 
  (一)課程規劃金融證照:
    1.參與本案課程之學員需配合課程進度取得本項金融證照,各單項證照考試補助
     以乙次為限,若測驗當日缺考者,應自行支付相關測驗費用。
    2.學員於本案課程期間,憑證照考試之報名及考取證明文件,向證基會申請補助
     考試報名費用。
  (二)其他金融證照(10項):
    於課程期間取得其中3項證照者,得持相關證明文件向證基會申請頒贈每人3,000元
    獎勵金。
  (三)由證基會按月統籌審查後核發學員證照考試補助及獎勵金。

詳細專班資訊:
http://www.fly.org.tw
相關疑問,請洽詢
職涯發展暨校友服務處技能檢定中心(忠孝樓3樓)
聯絡電話:(02)2257-6167分機1522、1622,專線(02)2257-1054


附件:
1-
105學年度大專生金融就業公益專班招生簡章
2-105學年度「大專生金融就業公益專班」報名表
3-105學年度「大專生金融就業公益專班」學員報名須知
4-105學年度「大專生金融就業公益專班」系主任推薦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