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能檢定中心】勞動部訂定「技術士技能檢定各職類共用規範」,並自106年1月1日生效。

勞動部於中華民國105年8月15日以勞動發能字第1050509449號令訂定發布「技術士
技能檢定各職類共用規範」,並自中華民國106年1月1日生效。

職發處技檢中心提醒各位老師及同學,勞動部為使各行業工作具備本規範所述之各項技能
及相關知識,將自106年1月1日起於技術士技能檢定各職類、級別之學科測試,新增共用
規範,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


附上勞動部公告訊息:http://www.labor.gov.tw/home.jsp?pageno=201109290009&acttype=view&dataserno=20160816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