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能檢定中心】112年度第1梯次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門市服務、國貿業務、就業服務)報名資訊
一、112年度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第1梯次報名作業自112年1月3日上午9時起至1月12日下午5時止開放網路線上報名,若有意報考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之考生,請多加利用線上報名的方式!!
二、團體報名、大陸學位生(陸生就學)、探親就學及一般手工電銲、氬氣鎢極電銲、半自動電銲等3職類報檢人限通信報名。
四、112年度全國技術士技能簡章(連結)
※第1梯次重要時程:
報名方式 |
線上報名 (不用購買紙本簡章暨報名書表) |
✪報名時間:112年1月3日(二)上午9時至1月12日(四)下午5時 (註:完成網路報名後,請務必下載列印報名書表,連同「應考資格證明文件(影本)」及完成繳費之繳費單收據正本黏貼於報名表(網路報名並以台灣Pay繳費者,僅須填列銷帳編號),並於規定報名期限內以掛號、宅配或包裹方式(寄件管道包括郵局、各大超商等)寄至 640303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三段123-5號全國技能檢定通信報名統一收件中心。收件日期以郵戳或有註明日期戳記為憑,逾期不予受理,網路報名視為無效。) ✪線上報名(連結) |
紙本報名 (需購買紙本簡章暨報名書表) |
✪報名時間:112年1月3日(二)至1月12日(四) 大陸學位生(陸生就學)限通信報名 ✪簡章發售日:111年12月27日(二)至112年1月12日(四) ✪簡章發售地點:全家、萊爾富便利商店、OK超商、技檢中心技能檢定服務窗口、 財團法人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基金會一樓服務台 ✪簡章售價:每份50元(信封為白色) |
報名費繳費方式 |
可採超商、ATM、網路轉帳、郵局及台灣行動支付APP繳費 |
准考證寄送日期 | 112年3月1日(三) | 學科測驗日期 | 112年3月19(日) |
網路公告試場位置 | 112年3月16日(四) | 學科測試成績單寄送日期 | 112年4月18日(二) |
術科測試日期 | 術科測試通知單(含術科測試日期、時間及地點)由術科測試辦理單位於測試14日前以掛號郵件通知(測試日期不限假日)。 |
備註: 1. 無論採何種報名方式,報檢人須先完成繳費之繳費單收據正本黏貼於報名表(網路報名並以台灣Pay繳費者,僅須填列銷帳編號)於規定期限內以掛號、宅配或包裏方式(寄件管道包括郵局、各大超商等)寄至 640303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三段123-5號全國技能檢定通信報名統一收件中心,收件日期以郵戳或有註明日期戳記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2. 簡章各梯次辦理職類與收費標準(連結) 3. 報檢人已繳費,但未於期限內寄送報名表者,均視同未完成報名手續,並不予受理。 4. 同一梯次之同一職類、級別及項目(職類代號5碼相同者),不得重複報名。 5. 前後梯次均有辦理之職類,前一梯次術科測試成績尚未公佈,請自行斟酌是否報名本梯次;依技術士技能檢定作業及試場規則第17條規定辦理,報檢人完成報名手續(寄出報名表,以交郵當日之戳記為準)後,不得請求撤回報名、退費、退還術科材料、變更報檢職類、級別、梯次或考區等。 6. 報名時學、術科均需同時報名,不論學科測試成績是否通過均可參加術科測試。 7. 術科測試日期由術科測試辦理單位安排,報檢人接獲通知時,請準時應檢,不得有異議。 8. 同一梯次報檢二個以上職類級別或項目,致類科測試時間或試場相同時,報檢人無法應檢之職類級別或項目列為缺考,報名費用不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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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檢注意事項:
1.勞動部於106年8月4日以勞動發能字第1060514784號令修正發布「技術士技能檢定各職類共用規範」,並自107年1月1日生效。勞動部技檢中心106年9月13日技發字第1061301065號令公告「職業安全衛生」、「工作倫理與職業道德」、「環境保護」及「節能減碳」等4共同工作項目,各職類學科題庫抽題比例各項各佔5%。有意願於112年報考技術士技能檢定之考生,歡迎至勞動部技能檢定中心網頁/熱門主題/測試參考資料頁面,代號90006、90007、90008及90009下載參考使用。(連結)
2.勞動部技檢中心106年11月30日技發字第1061301406號令公告「食品安全衛生及營養相關職類」共同科目於相關職類(中餐烹調、西餐烹調、飲料調製、餐飲服務、食物製備、烘焙食品、食品檢驗分析、中式麵食加工、中式米食加工、肉製品加工、水產食品加工)學科測試抽題比例為20%,有意願於112年報考技術士技能檢定之考生,歡迎至勞動部技能檢定中心網頁/熱門主題/測試參考資料頁面,代號90010下載參考使用。(連結)
3.勞動部於108年9月27日技發字第1081301000號令公告「資訊相關職類」共同科目於相關職類(電腦軟體應用、電腦軟體設計、電腦硬體裝修、網頁設計、網路架設)學科測試抽題題數為丙級12題、乙級9題,有意願於112年報考技術士技能檢定之考生,歡迎至勞動部技能檢定中心網頁/熱門主題/測試參考資料頁面,代號90010、90011下載參考使用。(連結)
4.測試期間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相關規定防疫管制對象者,不得應檢,請應考人配合相關防疫措施;防疫相關事項,請至技能檢定中心網站\最新消息項下參閱,並將視疫情變化隨時調整補充公告內容。
5.測試參加學科測試使用之計算器型號不拘,惟各該職類級別術科試題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6.參加學科及術科採筆試非測驗題時,應檢人於測試中將行動電話、穿戴裝置或其他具資訊傳輸、感應、拍攝、記錄功能之器材及設備隨身攜帶、置於抽屜、桌椅或座位旁者,成績扣20分。(穿戴式裝置例舉請至技檢中心網頁/報檢人專區/提醒-小心違規項下參閱)
7.依「特定對象參加技術士技能檢定補助要點」,特定對象之補助,補助次數自99年起最多補助3次,同一職類同一級別以補助一次為限;自102年起,報檢人申請補助經審查同意後,未參加學科或術科測試者,不得再申請該缺考職類尚未補助之項目,並扣減補助要點第四點第三項所定之補助次數一次;詳細相關內容請參考簡章「特定對象參加技術士技能檢定申請免繳費事項」。特定對象補助請依勞動部技檢中心最新消息公告辦理,符合資格者,請於報名時同時提出申請,否則視同放棄該次補助,不得事後申請,有關特定對象補助次數,可至勞動部技檢中心網站(連結)→資訊查詢→特定對象補助查詢作業系統查詢。
8.持有身心障礙或學習障礙證明者,得於報名時填寫「身心障礙暨學習障礙者協助申請表」提出申請,可延長測試時間及獲得其他協助。
9.109、110、111、112年度已取得術科測試成績及格,該項測試成績自下年度起,三年內參加檢定時,得予保留,申請免試術科者請檢附及格成績單影本(成績單影本需記載分數或及格文字),報名時不用檢附資格證件。
10.簡章內容(含報檢資格)與報名表件若有異動,依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最新公告為主。
※若有報名相關問題,請至忠孝樓3樓技能檢定中心詢問,或洽詢(02)2257-6167分機1522、1622;專線:(02)2257-1054。
※勞動部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網址https://skill.tcte.edu.tw/notice.ph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