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理科技大學109年度高教深耕計畫
完善弱勢協助措施實施細則-證照報名費補助
一、適用對象:
108學年度第2學期具有以下資格者:
申請學雜費減免之學生 |
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 |
低收入戶學生 |
教育部弱勢助學方案 |
中低收入戶學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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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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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學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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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學生學雜費減免資格 |
二、申請時間:
第二階段:109年6月1日起至109年7月31日止(此階段申請報名費補助8月發放)
第三階段:109年8月1日起至109年9月30日止(此階段申請報名費補助10月發放)
※兩階段申請之證照生效日期需為「108年10月1日至109年9月30日」,於此生效日期外之證照無法申請報名費補助,已申請過之證照報名費不得再次申請。
三、檢附資料項目(缺一不可):
1.申請表(如附件),請先至生輔組(日間部)/總務組(進修部)核章。
2.學生證影本(正反面,須有申請學期之註冊章)。
3.報名費收據「正本」,如報名費正本收據已遺失,請申請人向原考試單位開立繳費證明或出示「當次」報考之公告官方簡章公告。
4.證照影本(正、反面)不需黏貼+證照正本(正本由本中心驗畢後退還)
5.提供至總務處出納組填寫金融帳號之截圖。
四、注意事項:已接受其他計畫補助報名費者,均不得再次申請。
職涯發展暨校友服務處-技能檢定中心上班時間為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時至晚上8時30分
電話:(02)2257-6167#1522、1622 專線:(02)2257-1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