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營造青年留鄉、返鄉創業支援體系,陪伴輔導青年開創地方創生事業,國家發展委員會補助建置地方創生青年培力工作站所需人事與業務推動經費,並檢附110年度補助「地方創生青年培力工作站」申請須知(詳如附件),歡迎符合申請條件之校友,踴躍提出申請。
●補助對象:
1.提案單位須為登記有案之社團法人或公司行號(商號),惟不含外國公司設立之子公司、分公司、辦事處。
2.計畫主持人須為45歲以下之青年,並在地蹲點經營地方創生業務5年以上,所在地以單一鄉鎮(區)為原則。
3.提案單位另須邀集5位人員,共同經營青年培力工作站,其中20至45歲青年至少3位,且其中一位須具地方創生相關工作經驗至少2年以上,並至少安排一位專任(職)人員。
●補助額度及執行期程: 每案單一年度最高補助300萬元(惟仍應依實際評審情形核給額度),執行期程自核定日起12個月;倘第一年執行經評鑑績效良好,得視預算額度考量延續補助一年。
●報名時間:自公告日期起至110年3月2日(星期二)中午12時前。
●線上報名網址:https://www.surveycake.com/s/yd6P6
●相關書件請至國家發展委員會推動地方創生政策官網下載: https://www.ndc.gov.tw/Content_List.aspx?n=78EEEFC1D5A43877
●如有相關問題,請洽國家發展委員會鄧育奇先生(02)2316-5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