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友服務中心】彰化縣政府辦理「111年彰化縣政府青年創薪加倍領獎勵試辦計畫」,歡迎踴躍報名參加

彰化縣政府為鼓勵應屆畢業青年留在彰化縣積極尋職穩定就業,並鼓勵彰化縣企業增進應屆畢業生薪資福利,吸引青年留鄉、返鄉發展,培育優秀人才,於111年度特訂定「111年彰化縣政府青年創薪加倍領獎勵試辦計畫」,歡迎踴躍報名參加!

  • 適用對象:設籍彰化縣年滿18至29歲(含)以下青年,並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

       1、國內公私立高中職以上110年應屆畢業生

              (於110年9月1日至111年9月30 日期間畢業,但經教育部或就讀之學校認定為110年學年度應屆畢業者,不在此限)。

       2、於109年9月1日至110年8月31日期間畢業,且畢業後依兵役法規徵集服義務役,並於110年6月15日(含)後退役。

  • 申請資格:青年於彰化縣政府所屬就業服務台辦理求職登記,經推介至彰化縣內之公司面試媒合成功,以按月計酬全時工作受僱,且薪資達2萬7,000元(含)以上,並連續受僱同一雇主滿30日以上,即可檢具申請文件向彰化縣政府申請。
  •   獎勵標準:每月發給新臺幣1,500元,最高發給6個月,合計9,000元。

詳細相關資訊可至彰化就業通平台https://job.chcg.gov.tw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