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能檢定中心】新北市政府職業訓練中心訊息:112年「新北市政府職場達人獎勵計畫」

 

新北市政府為鼓勵在職勞工自我技能提升,主動參與國際級或全國性之公開正式技能競賽,為新北市勞工爭取光榮;並因應就業市場對專業證照的重視,針對在職期間的勞工參與國際級或全國性之公開正式技能競賽獲獎者;或取得勞動部核發之技術士證照者,予以獎勵,藉以提升並強化勞工就業競爭力,辦理112年「新北市政府職場達人獎勵計畫」~

  • 計畫內容及項目:

     1.申請期限:於獲獎日起或取得技術士證照生效日起3個月內提出申請(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2.申請對象:

  • 參賽獲獎獎勵:凡設籍或居留(新住民)新北市之在職勞工參加勞動部所推派參加國際技能競賽(含全國身心障礙者技能競賽),或勞動部所辦理之全國性技能競賽獲獎者。
  • 取得技術士證照獎勵:凡設籍或居留(新住民)新北市1年以上(以收件日為計算基準)且工作地在新北市之在職勞工取得勞動部核發之甲、乙級技術士證照,其證照必需與現職相關,但已申請其他機關之獎勵者不得重複申請。

     3.其他限制:

  • 申請者必須於在職期間取得技術士證照,且於提出申請獎勵時證照必須與現職具有相關性。無論任何職類,每人每一等級以申請一次為限。
  • 本計畫所稱其他工作證明係指投保單位為新北市職業工會,且所考取技術士證照與其加保職業本業具有相關性。
  • 取得技術士證照之在職勞工,已申請其他機關之技術士證照獎勵者不得重複申請。若重複申請獎勵經查屬實者,不予獎勵,已獎勵者應予追回。
  • 申請本獎勵所附證明文件,如有偽造或冒名申請,經查屬實者,除須繳回已撥獎勵金額外,並須負法律責任。

 

 職場達人獎勵金申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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