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2025 年修法重點說明
為協助同學了解最新留臺發展制度,整理 「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2025 年修法重點如下,供同學參考:
📌最長兩年「自由尋職期」
具備副學士(含)以上學位之外國畢業生,畢業後可申請延期居留一年,期滿前如有需要,得再申請一次延期一年,最長可達二年。
📌加速取得永久居留(APRC)
依學位別,可以從申請永居所需的5年連續居留年限中,折抵 1 至 3 年。
👉居留期兩年期滿後,仍須依下列兩種路徑之一,在符合外國專業人才規定的情況下正式就業:
1. 僑外生留臺工作評點制。
2. 依「外國專業人才從事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相關規定辦理。
📎 另附懶人包重點摘要,協助
快速掌握修法重點與適用對象。
更多詳細資訊請參閱以下網站
【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雇用法資訊專頁】
https://foreigntalentact.ndc.gov.tw/Content_List.aspx?n=8E20BBA0AFD356E5
【TALENT TAIWAN】
https://talent.nat.gov.tw/zh/life/taiwans-2026-vision-new-rules-new-opportunities-for-global-talent
【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