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請先連結至「培育優質人力促進就業計畫資訊網」(http://www.excellent.lhu.edu.tw/)->「媒合平
台」登錄企業基本資料及職缺,以利教育部儘速進行企業資格審核。(審核期間「培育優質人力
促進就業計畫資訊網」將無法於網站察看到企業相關資訊及職缺)。
2.通過教育部資格審核後,向本校就業輔導組就業媒合諮商中心,提出申請並寄送以下表單:
1.「企業意願調查表」,填妥直接回傳電子郵件:v20202@mail.chihlee.edu.tw。
2. 「作業表單3 ~ 7」,填妥、蓋上公司大小章並檢附相關佐證資料(例如:員工手
冊、公司組織章程、定期安檢表、人員輔導計畫、實習計畫等),連同「實習機構檢附表」
寄至本校就業輔導組就業媒合諮商中心(220台北縣板橋市文化路一段313號),並於信封註
明「方案1-1」。
3. 收到貴公司資料後,校方將協助公告職缺需求,以及轉呈實習員資料至有意願之企業,由企業
聯繫實習員進行面試、雙方媒合。
4. 面試媒合成功後,實習員起聘日前一週,企業與實習員需完成
「作業表單7實習員與學校及實習機構合約書」用印簽訂並寄送至本校就業輔導組就業媒合諮商
中心(220台北縣板橋市文化路一段313號),待校方完成合約用印(約需二至三個工作天)後,實
習員方可至企業實習,並於實習員到職日為實習員投保勞健保(在未完成三方合約簽訂前,實習
員不得提前至實習機構上班,否則此期間薪資與其他相關費用均需由實習機構自行負擔,無法
向校方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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