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能檢定中心】104學年度第1學期證照獎勵金申請開始

技能檢定中心自104年9月2日(星期三)起至9月30日(星期三)止開放證照獎勵之線上申請,同學若於上學期(104年2月1日至104年7月31日)已考取各項合格證照者,請將取得之合格證照以線上方式提出申請,並上傳證照影本證明(成績單僅供證明用,未能於9月30日前上傳證照影本者,則不得累積點數領取證照獎勵金)。

後續相關訊息請同學注意技能檢定中心最新消息之公告及學號電子信箱,不再個別通知,逾期即不受理。
本資料攸關同學證照獎勵金申請事宜,申請前請詳細閱讀「證照調查暨獎勵金辦理期程表」(如附檔1)請同學們把握自己的權益!

※本次證照獎勵金分兩階段發放,若同學於104年9月2日(星期三)起至104年9月18日(星期五)前完成(完整登錄證照資料及上傳完整影本)證照獎勵申請,證照獎勵金將提前於第一階段發放;若於104年9月30日(星期三)前完成證照獎勵申請,證照獎勵金則於第二階段發放
提醒同學,越早完成證照獎勵申請,即可提前獲得證照獎勵金哦~請同學好好把握機會!



申請期限:
  104年9月2日(星期三)起至9月30日(星期三)止

證照有效期限:
  凡於104年2月1日至104年7月31日所取得之證照合乎「致理技術學院學生證照獎勵辦法暨實施要點,證照等級暨獎勵標準表」者(如附檔2、3、4),皆可申請證照獎勵點數累積。

申請方式:線上申請(如附檔6)

※注意1:凡持有生效日在104年2月1日至104年7月31日間之合格證照的同學,須於本次將個人申請資料以線上方式申請,方能取得證照獎勵。若未依規定辦理,則不列入本辦法之獎勵範圍。

※注意2:若在上學期已主動申請,但其證照之合格期間為隸屬本學期規定之期間內,請同學務必於本學期再次提出申請。

※注意3:若同學確定已通過所報考之證照考試但尚未取得證照且不確定所屬的生效日期,請同學先以成績單提出申請,避免錯失獎勵權益。

※注意4:只要在入學後至畢業前的在校期間,依規定於每學期開放調查期間提出申請者,且申請的證照明列於證照獎勵對照表內,即可累積點數,本中心統計累積滿5點後,即可依辦法於每學期末核發獎勵金,但領取完獎勵金後,點數則不再累積。

※注意5:證照獎勵點數僅限線上方式申請,請同學務必詳讀申請流程,並多加利用,請同學詳讀公告。

※注意6:101學年度起多益成績單即可申請證照獎勵點數,不需證照影本,請同學把握機會。



※若有相關疑問,請洽忠孝樓3樓技能檢定中心

職涯發展暨校友服務處-技能檢定中心上班時間
暑假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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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4日起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時至下午8時30分
電話:(02)2257-6167#1522、1622 專線:(02)2257-1054
·  第 1 個附加檔:獎勵金辦理期程表
·  第 5 個附加檔:獎勵金申請發放流程
·  第 6 個附加檔:線上申請證照獎勵操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