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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檢定組】證照獎勵個人申請即將截止,請把握最後期限。

  技能檢定組提醒您, 98學年度上學期學生證照調查暨獎勵個人申請期限僅剩2天!
  本次可申請之證照有效期限:98年8月1日到99年1月31日,若錯過本次申請機會,即無法再申請累積點數。
  請同學把握最後機會,於3月27日前將證照獎勵申請表及證照影本送至技能檢定組。
 
1.證照獎勵申請期限:
  團體申請:已於3月20日(星期六)截止,不再接受團體方式申請,
  團體申請未繳交影本者,請記得於4/10(星期一)前補繳或繳交辦證收據影本。
  個人申請:99年2月26日(星期五)起至3月27日(星期六)止,逾期不再接受申請,請把握時間。
 
2.本次可申請之證照有效期限:98年8月1日到99年1月31日,所取得之證照合乎期限者,依「致理技術學院學生專業技術證照獎勵辦法」及對照表(如附檔1、3)即可向本組申請累積證照獎勵點數。
 
3.繳交文件:
  (1)證照調查暨獎勵金申請表
  (2)證照影本或先以合格成績單影本作證明,取得證照時必須於99/4/10(星期六)前補繳證照影本。
 
4.申請方式:接受個人及團體申請。
 
5.申請地點:忠孝樓3樓 技能檢定組
 
6.申請流程:(如附檔6)
 
※注意1:凡規定期間內持有合格證照之同學,需依規定將個人申請資料填入“證照調查暨獎勵申請表”中,方能取得證照獎勵。若未依規定辦理,則不列入本辦法之獎勵對象範圍。
 
※注意2:若在上學期有主動申請但其證照之合格期間為隸屬本學期規定之期間內,請同學務必在這學期再次提出申請。
 
※注意3:若同學確定有通過所報考之證照考試但尚未拿取證照且不確定所屬的生效日期,請同學先以成績單填寫申請表申請獎勵,避免錯失自身權益。
 
※注意4:在獎勵的部分,若同學在入學後至畢業前的在校期間,所考取的證照明列於證照獎勵對照表內,即可向本組登記累積點數,待本組計算是否累積滿5點後,依辦法於每學期末核發獎勵金,一旦領取完獎勵金後,點數則不再累積。
  
 
※若有相關疑問,請洽忠孝樓3樓技能檢定組
 
技合處-技能檢定組(忠孝樓三樓)上班時間為: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時至晚上8時30分
    星期六    :下午1時30分至下午5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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