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Logo

【技能檢定組】100學年度第2學期應屆畢業生第2次證照獎勵金開始申請囉!

技能檢定組自7月1日起至8月31日止開放應屆畢業生證照獎勵之線上申請,本學期同學若已考取各
項合格證照,且證照生效日期為101年5月1日至7月31日者,請將取得之合格證照登錄申請,並上傳
證照影本或先以合格成績單影本作為證明(成績單僅供證明用,畢業班未能於8月31日前補交證照影
本者,則不得累積點數領取獎勵金)。後續相關訊息請同學注意技能檢定組最新消息之公告及學號
電子信箱,不再個別通知,逾期即不受理。


本資料攸關同學證照獎勵金申請事宜,申請前請詳細閱讀「獎勵金申請發放流程」(如附檔4)
請同學們把握自己的權益!


※申請期限:
  101年7月1日(星期日)起至8月31日(星期五)止


※證照有效期限:
  依「致理技術學院學生證照獎勵實施要點」及獎勵標準表(如附檔3),凡於101年5月1日
到7月31日所取得之證照合乎資格者皆可申請證照獎勵點數累積。


※申請方式:
  個別線上申請,操作方式如附檔5若不清楚,歡迎來電或來信洽詢。


※注意1:
    凡持有生效日在101年5月1日至7月31日間之合格證照的同學,需於本次將證照資料登錄
至系統,方能取得證照獎勵。若未依規定辦理者,則不列入本辦法之獎勵對象範圍。


※注意2:
    若同學確定有通過所報考之證照考試但尚未取得證照且不確定所屬的生效日期,請同學
先以成績單作為暫時佐證,避免錯失自身權益。


※注意3:
    只要在入學後至畢業前的在校期間,依規定於每學期調查期間填寫申請表,且申請的證照明列
於證照獎勵對照表內,即可累積點數,本組統計累積滿5點後,即可依辦法於每學期期末核發獎勵
金,但領取完獎勵金後,點數則不得再累積。


※若有相關疑問,請洽忠孝樓3樓技能檢定組

技合處-技能檢定組上班時間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時至下午4時
電話:(02)2257-6167#1522 專線:(02)2257-1054


---------
【相關的附加檔案如下】
·  第 1 個附加檔:致理技術學院學生證照獎勵辦法
·  第 2 個附加檔:致理技術學院學生證照獎勵實施要點
·  第 3 個附加檔:致理技術學院學生取得證照等級暨獎勵標準表
·  第 4 個附加檔:獎勵金申請發放流程
·  第 5 個附加檔:線上登錄申請證照獎勵申請方式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