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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檢定中心】101學年度第2學期「應屆畢業生」第二階段證照獎勵申請開始囉!

技能檢定中心自102年8月7日起至8月30日止開放應屆畢業生證照獎勵之線上申請,若本學期同
學有考取各項合格證照,
且證照生效日期為102年5月1日至7月31日者,請將取得之合格證照登錄申請
,並上傳證照影本或先以合格成績單影本作為證明(成績單僅供證明用,未能於8月30日前上傳證照
影本者,則不得累積點數領取獎勵金)。


相關訊息請同學注意技能檢定中心最新消息之公告及學號電子信箱,不再個別通知,逾期即不受理。

本資料攸關同學證照獎勵金申請事宜,申請前請詳細閱讀「應屆畢業班證照調查暨獎勵金辦理期程表」
(如附檔1)請同學們把握自己的權益!


※申請期限:

  102年8月7日(星期三)起至8月30日(星期五)止

※證照有效期限:

  依「致理技術學院學生證照獎勵辦法」及獎勵標準表(如附檔4),凡於102年5月1日到7月31日所取得之
    證照合乎資格者皆可申請證照獎勵點數累積。


※申請方式:

  線上申請(如附檔6)。

※注意1:凡持有生效日在102年5月1日至7月31日間之合格證照的同學,需於本次將證照資料登錄至系統,
         方能取得證照獎勵。
若未依規定辦理,則不列入本辦法之獎勵對象範圍。

※注意2:若已於上學期有主動提出申請者,但其證照之合格期間為隸屬本階段規定之期間內,請同學務必

         在本階段再次提出申請。
         (範例:本中心於101(下)學期開放申請101(上)證照獎勵,應日系A同學於101(上)申請日
          檢N1證書,生效日為102年2月1日,其證照為101(下)學期的證照,非申請階段要求證照的
期間
          ,故請同學須於101(下)再次提出申請獎勵之手續
)


※注意3:若同學確定有通過所報考之證照考試,但尚未取得證照且不確定所屬的生效日期,請同學先以成績

         單作為暫時佐證申請獎勵,避免錯失自身權益。
         (範例:本中心於101(上)學期開放申請100(下)證照獎勵,應日系A同學已取得檢N3之成
          績,但尚未領取道證書,不確定證書生效日期,故請同學將已取得檢N1之成績單,暫時作為
         證申請證照獎勵,於取得證書時,盡快將證書補繳至技檢中心)
         

※注意4:只要在入學後至畢業前的在校期間,依規定於每學期調查期間申請,且申請的證照明列於證照獎

         勵對照表內,即可累積點數,本中心統計累積滿5點後即可依辦法於每學期核發獎勵金,但領取
         獎勵金後,點數則不得再累積。
         (範例:本中心於101(上)學期開放申請100(下)證照獎勵,應日系A同學已取得日檢N1證書
          生效日期間為100(下),乃本次開放申請獎勵的期間,但同學未於此次提出申請,在101(上)又
          其他證書,並於101(下)才將累積到的兩張證書提出申請獎勵,應日系A同學的日檢N1
          ,將無法獲得累積獎勵點數)

※若有相關疑問,請洽忠孝樓3樓技能檢定中心


【相關的附加檔案如下】
·  第 1 個附加檔:應屆畢業班證照調查暨獎勵金辦理期程表
·  第 2 個附加檔:致理技術學院學生證照獎勵辦法
·  第 3 個附加檔:致理技術學院學生證照獎勵實施要點
·  第 4 個附加檔:致理技術學院學生取得證照等級暨獎勵標準表
·  第 5 個附加檔:獎勵金申請發放流程
·  第 6 個附加檔:線上登錄申請證照獎勵申請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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