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能檢定中心】102年度原住民學生升學優待取得文化及語言能力證明考試
壹、 報名資格
以本(102)學年度(即102年8月起)就讀以下學制之原住民學生:
一、 國民中學二、三年級仍在學或因故不能繼續就學及已畢業。
二、 高級中學二、三年級仍在學或因故不能繼續就學及已畢業。
三、 高級職業學校二、三年級仍在學或因故不能繼續就學及已畢業。
四、 專科學校五年制四、五年級仍在學或因故不能繼續就學及已畢業。
五、 專科學校二年制二年級仍在學或因故不能繼續就學及已畢業。
國民中學已畢業且仍在學者,不得以前項第一款資格報考能力考試。
附註:原住民身分依原住民身分法之規定認定。
貳、報名日期
102年10月1日(星期二)至10月31日(星期四)。
逾期恕不受理,且不接受現場、電話及傳真報名。
叁、報名方式
學校團體一律採取「網路報名」。個人報名得選擇「網路報名」或「通訊報名」兩種擇其一。
報名網址:http://study.sce.ntnu.edu.tw/102abst/indexp.php
步驟1、網路報名:請於102年10月31日(星期四)17時前,上網輸入報名資料,並上傳相關表件始完成報名,未依規定上網填寫報名資料及上傳相關文件視為不合格件。逾期不受理,不接受現場、電話或傳真報名。
步驟2、通訊報名:此報名方式僅限於「個人報名」。請於102年10月31日(星期四)24時前以掛號郵寄至「10699 臺北郵局第 22-13 號信箱,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進修推廣學院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不接受現場、電話或傳真報名。
肆、考試日期
102年12月14日(星期六)
伍、考試方式
分「口說(口試)」及「聽力(筆試)」兩部分,以 100 分為滿分,合格標準為總分達 60 分以上,且聽力成績達 45 分以上,口說成績達 15分以上。考試合格者,由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授予證書,並於證書上載明證書有效期限 3 年之屆滿年月日。
陸、考試科目及範圍
一、考試科目:原住民族語言分14族42種方言別,由考生自由選擇一種方言別報考。
二、考試範圍:(1)符合報名資格第一項之原住民學生,以教育部出版之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原住民族語言教材第一階至第三階及基本日常生活用語為主。
(2)符合報名資格第二至五項之原住民學生,以教育部出版之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原住民族語言教材第一階至第四階及基本日常生活用語為主。
相關資訊內容:http://ipt.sce.ntnu.edu.tw/102student/news.php
若有任何問題,請洽詢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進修推廣學院詢問:
週一至週五 上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30分。
服務專線:02-23210191 傳真電話:02-23211067
附件:
102年度原住民學生族語考試報名表
102年度原住民學生族語考試簡章
102年度原住民學生族語考試通訊報名專用信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