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就業輔導中心】103年度大學法律系(所)暑期工讀生招募
103年度大學法律系(所)暑期工讀生招募
一、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招募暑期工讀生訊息:
(一)應徵資格:公私立大專院校法律系(所)學生,於本案實施期間仍具在學學生資格者。檢附家庭清寒或遭遇變故之相關證明文件,優先考量進用。
(二)工讀時間:103 年暑假期間,2 個月。(自103年7月1日至103年8月31日,上班時間上午8: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
(三)招募名額:正取4名、備取4名。
(四)薪資待遇:月薪制,每月新臺幣20,400元。
(五)報名日期:即日起至5月9日止,(以郵戳或快捷、快遞郵件之發件日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六)工讀地點: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中市南區五權南路99號)
(七)工作內容:從事科室主管指派之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