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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就業輔導中心】司法院104年度寒假期間應徵工讀生

一、應徵資格:
(一)限家庭清寒或遭遇變故之大專院校法律系、所學生,且於本案實施期間仍具在學學生資格者。
(二)應檢附家庭清寒或遭遇變故之相關證明文件,例示如下:
1.生活扶助戶(檢附「地方行政機關」開立之低收入證明)
2.父母或監護人一方受重傷,或罹患重病(檢附醫療機構開立之證明)。
二、薪資待遇:月薪制,每月新臺幣2萬0400元
(一)曠職或事、病假(依勞工請假規則辦理)扣薪基準:每日8小時,每小時85元。
(二)工讀生健保補充保費、勞保自負額及勞工退休自提儲金,由本院自薪資內扣繳;膳食、住宿自理。
三、招募名額:7名。
四、工作內容:主要例示如下:
(一)法學或法規資料之蒐集、彙整等。
(二)文書或檔案資料之建卡、彙編等。
(三)司法活動或會議之協助等。
(四)法院網站介面、法學數位教材之改善、協助等。
五、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03年10月9日(星期四)止(以郵戳、快捷或快遞寄送之發件日為憑)。逾期報名、欠缺報名表或應徵資格證明文件者均不受理。
六、工讀地點:司法院(台北市重慶南路1段124號)
七、工讀期間:104年1月19日(星期一)至 2月18日(星期三),1個月。
八、報名表可至司法院網站(http://www.judicial.gov.tw/)之「徵人啟事」中下載。
九、報名方式:限通訊報名,請寄「司法院司法行政廳 收」,郵遞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1段124號,信封註明「應徵司法院寒假工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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