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能檢定中心】 105學年度第2學期「應屆畢業生」第一階段證照獎勵申請開始!
技能檢定中心自106年5月1日起至5月14日止開放應屆畢業生證照獎勵之線上申請,若本學期同學有考取各項合格證照,且證照生效日期為106年2月1日至4月30日者,請將取得之合格證照登錄申請,並上傳證照影本或先以合格成績單影本作為證明(成績單僅供證明用,畢業班未能於5月14日前補交證照影本者,則不得累積點數領取獎勵金)。
相關訊息請同學注意技能檢定中心最新消息之公告及學號電子信箱,不再個別通知,逾期即不受理。
本資料攸關同學證照獎勵金申請事宜,申請前請詳細閱讀「應屆畢業班證照調查暨獎勵金辦理期程表」(如附檔1)請同學們把握自己的權益!
※申請期限:
1、106年5月1日(星期一)起至5月14日(星期日)止
2、應屆畢業班同學於106年5月1日至7月31日期間取得之證照,技能檢定中心將於106年8月1日至20日開放應屆畢業班同學提出在學期間最後一次申請,請同學把握時間,若累積滿5點者,其獎勵金發放時間預計於106學年度上學期期末(屆時依技能檢定中心公告時間為準)。
※證照有效期限:
依「致理科技大學學生證照獎勵辦法」及獎勵標準表(如附檔4),凡於106年2月1日到4月30日所取得之證照合乎資格者皆可申請證照獎勵點數累積。
※申請方式:線上申請(如附檔6)。
※注意1:凡持有生效日在106年2月1日至106年4月30日期間之合格證照的同學,須於本次將證照資料以線上方式提出申請,方能取得證照獎勵資格。若未依規定辦理者,則不列入本辦法之獎勵對象範圍。
※注意2:若已於上學期有主動提出申請者,但其證照之合格期間為隸屬本學期規定之期間內,請同學務必在這學期再次提出申請。
(範例:本中心於101年度(上)學期開放申請100(下)的證照獎勵,應日系A同學於101(上)申請日檢N3證書,生效日為102年8月1日,其證照為101(上)學期的證照,非本次要求證照的期間,故請同學於101(下)再次提出申請獎勵)
※注意3:若同學確定有通過所報考之證照考試但尚未取得證照且不確定所屬的生效日期,請同學先以成績單作為暫時佐證,填寫申請表申請獎勵,避免錯失自身權益。
(範例:本中心於101年度(上)學期開放申請100(下)的證照獎勵,應日系A同學已取得日檢N3之成績,但尚未領取道證書,不確定證書生效日期,故請同學將已取得日檢N3之成績單,暫時作為佐證申請證照獎勵,於取得證書時,盡快將證書補繳至技檢中心)
※注意4:只要在入學後至畢業前的在校期間,依規定於每學期調查期間填寫申請表,且申請的證照明列於證照獎勵對照表內,即可累積點數,經本中心統計累積滿5點後,即可依辦法於每學期核發獎勵金,但領取完獎勵金後,點數則不得再累積。
(範例:本中心於101年度(上)學期開放申請100(下)的證照獎勵,應日系A同學已取得日檢N3證書,生效日期間為100(下),乃本次要求證照的期間,但同學未於此次提出申請,而在101(上)又取得一張證書,並於101(下)才將累積到的兩張證書提出申請獎勵,故應日系A同學的日檢N3證書,將無法獲得累積獎勵點數)
※若有相關疑問,請洽忠孝樓3樓技能檢定中心
※注意4:只要在入學後至畢業前的在校期間,依規定於每學期調查期間填寫申請表,且申請的證照明列於證照獎勵對照表內,即可累積點數,經本中心統計累積滿5點後,即可依辦法於每學期核發獎勵金,但領取完獎勵金後,點數則不得再累積。
(範例:本中心於101年度(上)學期開放申請100(下)的證照獎勵,應日系A同學已取得日檢N3證書,生效日期間為100(下),乃本次要求證照的期間,但同學未於此次提出申請,而在101(上)又取得一張證書,並於101(下)才將累積到的兩張證書提出申請獎勵,故應日系A同學的日檢N3證書,將無法獲得累積獎勵點數)
※若有相關疑問,請洽忠孝樓3樓技能檢定中心
【相關的附檔】
附檔2:致理科技大學學生證照獎勵辦法
附檔3:致理科技大學學生證照獎勵實施要點
附檔5:獎勵金申請發放流程
附檔6:線上登錄申請證照獎勵申請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