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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令修訂】行政院環保署修正發布「各科技師執業範圍」之工礦衛生科之名稱及執業範圍

教育部函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會銜內政部、經濟部、交通部、勞動部、衛生福利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修正發布「各科技師執業範圍」之工礦衛生科之名稱及執業範圍函文影本,其內容說明各科技師執業範圍之分科之十八工礦衛生科名稱及執業範圍之修正規定,詳情請參閱如附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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