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友服務中心】108學年度波蘭政府獎學金開放申請至108年2月20日止,歡迎校友踴躍申請。
「教育部辦理108學年度波蘭政府獎學金」,詳細內容詳如甄選簡章、報名表、波蘭國家學術交流總署申請表及CEF與各項英檢對照表,歡迎符合資格之校友踴躍參加甄選。甄選資格摘錄說明如下:
一、申請資格: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
(二)於我國立案之公私立大學畢業,取得學士以上學位證書。
(三)具下列語言能力條件之一者:
1.曾於大專校院修習波蘭語課程1年以上並取得正式學分者。
2.曾於大專校院修習英語課程1年以上且英語平均成績達80分者。
3.取得CEF與各項英檢對照表B2級所列任一機構之語言檢定證明。
(四)獲獎後能具結保證於受獎期間不非法打工、不擔任與學生身分不符之職務
(避免違反波蘭移民法規)。
(五)未曾領取該獎學金。
二、申請期間:即日起至2月20日(星期三)止。
三、完成相關申請表件資料填寫後,請將資料提供予職發處校友服務中心。
附件:
二、報名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