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能檢定中心】致理科技大學110年度高教深耕計畫 完善弱勢協助措施實施細則-證照報名費補助(第二階段申請)_第三次公告
致理科技大學110年度高教深耕計畫
完善弱勢協助措施實施細則-證照報名費補助
一、適用對象:
109學年度第2學期或110學年度第1學期具有以下資格者:
申請學雜費減免之學生 | 1.低收入戶學生 |
2.中低收入戶學生 | |
3.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 |
4.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學生 | |
文化不利之學生 | 5.原住民學生學雜費減免資格 |
6.家庭突遭變故經學校審核通過者 | |
7.懷孕、分娩或撫育三歲以下子女之學生 | |
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 | 8.教育部弱勢助學方案 |
二、申請時間:
第一階段:110年3月9日至110年4月30日止(此階段申請報名費補助預計6月底發放)
第二階段:110年6月7日起至110年7月30日止(此階段申請報名費補助預計8月底發放)
第三階段:110年8月1日起至110年10月1日止(此階段申請報名費補助預計11月初發放)
※三階段申請之證照生效日期需為「109年10月1日至110年9月30日」,於此生效日期外之證照無法申請報名費補助,已申請過之證照報名費不得再次申請。
三、檢附資料項目(缺一不可):
1.申請表(如附件),請先至生輔組(日間部)/總務組(進修部)核章。
2.學生證影本(正反面,須有申請學期之註冊章)。
3.報名費收據「正本」,如報名費正本收據已遺失,請申請人向原考試單位開立繳費證明或出示「當次」報考之公告官方簡章公告。
4.證照影本(正、反面)不需黏貼+證照正本(正本由本中心驗畢後退還)
5.提供至總務處出納組填寫金融帳號之截圖。
四、繳件方式:
1.自行到校繳件。
2.將相關資料填妥後,用掛號方式郵寄至【致理科技大學 技能檢定中心】。
※郵寄注意事項:(1)相關檢附資料須提供完整(可參考三、檢附資料項目說明)。
(2)生輔組(日間部)/總務組(進修部)核章欄位,本中心會協助至單位核章。
(3)報名費收據如非正本或是提供報考之簡章公告,請於空白處簽全名。
(4)提供收件人姓名及地址之回郵信封(請貼足郵資),以利將證照正本寄回。
五、注意事項:
1.已接受其他計畫補助報名費者,均不得再次申請。
2.若課程與證照費用無法區分時,不得申請證照報名費補助。
職涯發展暨校友服務處-技能檢定中心服務時間為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時至下午5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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